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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放杯具的茶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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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res Way&#039;s Blog</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hu, 25 Feb 2010 02:06:07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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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开发商成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地主阶级</title>
		<description><![CDATA[　　　在中国，在“消灭了万恶的剥削制度”60年后的今天，一个主要靠“背景”集合起来、以私营和个人大股东为主的行业“特殊利益集团”，正在以“创纪录的空前水平”，聚敛全社会的财富，而越来越为公众所侧目：
2009年，它经营的行业一种产品所获取的暴利，已相当于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0%；
和2009年的全国财政收入相比，这项商品的暴利达到了惊人的26.3%。也就是说，该类商品一年攫取的暴利，比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还要多；
把它和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更可形象的认识其敛财规模，已等同于把中国城镇1.05亿人全年的可支配收入全部收入囊中；
如果把这类产品的暴利分摊到全国城镇居民的身上，相当于它从每个城镇居民的头上攫取了2857元的超额利润。已接近国民平均税负的三分之二（64.1%）；
再把这类产品的暴利，分解到具体的每件商品上，相当于购买者平均为每个单件商品暴利，多付出了22.39万元。仅为此就要多掏4.35年的全家可支配收入。
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的就叫开发商；上述的商品就是被称为“最大民生”的商品住房；它在2009年给开发商所带来的暴利，高达1.8万亿元。
 
2009年对中国的开发商来说，实在是值得“大书特书”和“可圈可点”的一年：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表明：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2.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3.9%；当年的商品房销售额也比上年增长75.5%，高达43995亿元。特别是，在房价暴涨的支撑下，为城镇居民住房需求所提供的商品住宅，销售额更是猛增了80.0%。
    尽管到了年末，国务院常务会出台了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调控政策措施，但决策层对2009年房地产市场总的评价看起来也“很正面”：高层不仅肯定了房地产救市政策所取得的“积极成效”，而且还认为当年的中国房市“对于提振信心、活跃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消费和投资，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2009年房地产市场“欣欣向荣”的背后，作为决策层似乎忽略了它对社会政治层面所产生重大影响：以高房价和房地产暴利为特征的2009年中国房市，究竟给中国城市社会的各阶层的财富分配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这样的“逆向二次分配”，在极化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同时，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又带来了多大的负面效应；它所引发出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又该如何解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加权计算，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为9.7.，这比国际上公认的房价最难承受地区（房价收入比为7）要高出近40%。按照各国的惯例，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的房价水平。实际上，在中国众多大中城市，一套市区9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平均房价，已达到房价收入比的15—20以上，超过25以上的大城市也绝不是少数。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计算，2009年我国城镇销售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4571元。如果扣除所包含的经济适用房的因素（2007年全国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比经济适用房价格高出一倍以上），2009年我国城镇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每平方米至少超过5000元。
这里就引出一个关键而核心的问题：我国城镇居民为高房价及超高的房价收入比所多付的支出，究竟落到的谁的腰包。
开发商总是竭尽所能大造舆论，宣称高房价是由高地价和高税费所导致。确实，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政府部门、尤其是各地的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和各种房地产税费中不当过度获利。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高房价的大头，都是由政府拿去的呢？让我们还是用事实来说话。
众所周知，商品房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让金（商品房中的地价）、造房的建安费和各种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用所组成。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土地出让金和建安费。由于我国商品房的开发周期较长，开发商故意囤地捂盘现象比较普遍，所以，从开发商竞拍拿地，到完成开发和销售两个周期，加起来至少3年以上。我们就以3年时间计算，2009年全国商品房所用土地，平均拿地时间应为2006年。而根据国土部“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提供的权威信息，2006年“全国主要城市”用在“居住用途”上的“地价平均值”为每平方米1681元。由于我们比较的房价是全国城镇所有的商品住房，不仅范围要比“主要城市”大得多，而且土地出让金的均价也要比“主要城市”低不少。保守估计，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土地出让金价格比“主要城市”的居住地价低三分之一。新建商品住房的容积率再以1.8来计算（目前多数城市容积率已超过2，不少大城市已超2.5），分摊到每平方米住房中的“楼面地价”，就只有 623元。全国城镇造房的建安费，我们高估为每平方米1000元（以比同期我国农村建房成本高一倍计算，也可以通过一些单位的合作建房成本做比较参照）。其他的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全国城镇的平均费用我们推算为600元。综上所述，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每平方米仅仅只有2223元（大中城市成本要比这高。但房价水平更高，利润更大，往往均比“全国城镇平均水平”高出数倍）。
国际上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一般在5%上下，我国工业品制造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也在这个范围。据此推论，我国的商品住房的利润率也应在5%左右（注：这点在去年全国两会上，也由中国最大的开发商之一，恒大地产才许家印所强调）。如果按照这样的利润水平，我国城镇正常的商品住房平均房价应为2334元。除此以外的房地产利润，都属暴利。由此计算，2009年我国城镇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暴利平均就高达2666元（已扣除经济适用房因素）。它表明，在我国城镇的商品住房的房价中，一半以上（超过53%）是开发商的的暴利，暴利率高达正常房价水平的114.2%。这就是说，在市民买房的所有支出中，有一半以上是为开发商的暴利“打工”。
那么，中国的开发商在2009年一年，究竟获取了多少利润，攫取了多少暴利呢？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初公布的“200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计算，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商品住宅销售额36769亿元，比去年增长了80%；销售的商品住房面积为8.0438亿平方米。由此可以得出：2009年中国的房地产商，仅在对城镇居民销售的商品住房上，一年赚取的利润就高达18887.6326亿元（全年的36769亿元销售额 — 全年开发商商品住房成本17881.3674亿元）。其中，属于超过行业正常利润水平（5%）的暴利部分，就高达17994.7708亿元。
这近1.8万亿元，还仅仅是开发商在销售给城镇居民的商品住房上一项攫取的暴利（不包括开发商在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方面所获取的利润）。把它放在整个国民财富分配的格局中去分析观察，人们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天大的秘密”，彻底了解中国的开发商利益集团，通过在国有全民土地进行商品住房的开发，从土地主人——中国城镇居民的身上，攫取暴利已经达到何等的“惊天动地”的地步。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2月13日的报道，“2009年我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同比增长9.8%”；另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增长11.7 %”；此外，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2009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比上年增长8.8%”。以上述数据做比较，得出的结论令人难以置信：
2009年中国开发商仅在居民商品住房上获取的暴利，已相当于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0%；
这1.8万亿元商品住房上的暴利，同样相当于2009年的全国财政收入的26.3%。也就是说，开发商一年仅在商品住房上的暴利，比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还要多；
把这1.8万亿元和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就可发现开发商在商品住房上的“暴利之财”，已相当于把全国城镇1.05亿人全年的可支配收入全部收入囊中；
如果把这1.8万亿元分摊到全国城镇居民的身上（2009年城镇居民以6.23亿人计），相当于开发商从每个城镇居民的头上攫取了2857元超额利润。而2009年国家从每个国民身上收取的平均税收，也就是4454元（2009年全国人口以13.36亿人计）。这就是说，中国城镇居民为开发商暴利所付出的“人头费”，已接近国民平均税负的三分之二（64.1%）。
再把这1.8万亿元的暴利，平摊到每套商品住房的话（以每套100平方米计算，8.0438亿平方米就是804万套），则表明2009年的每个买房者，平均须为开发商的暴利，多付出了22.39万元。这相当于他们平均每户（以三口之家计）仅此就要多掏4.35年的全家可支配收入（这在一般国家已经够普通居民买到一套像样的住房了）。实际上，在一些大中城市，买房者为开发商暴利所多付出财富，早已超过这些家庭十年以上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这就是在现今的开发商模式下，高房价和房地产暴利对中国整个社会财富的分配格局所产生的“无与伦比”的“洗牌效应”。实际上，这样的状况不是现在才有，而是在2003年下半年中国的房价开始疯涨后就不断的显现出来。
为了验证房地产已成了中国“暴发户的制造器”和“首富的生产流水线”，笔者曾经对开发商和“富豪”及“首富”的关联性进行过跟踪分析。结果发现，在各种各样的富豪榜上，都充斥着“房地产”三个字。在福布斯公布的“2007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不仅一半左右“富豪”的“主要产业”都是“房地产”，而且在前十名的“首富”中，至少有8人主营项目中有房地产（其中两个未标注“房地产”的全国家电大亨张近东和黄光裕，房地产也是其主业之一）。其实“房地产出首富”在中国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早在“2006胡润百富榜”上，登上前十名“中国首富”中，也有6人是靠房地产一举暴富。这六人的“身价”财富，都在100亿以上，最高的达到了160亿。据报道，上了房地产富豪榜的50位房地产富豪，一共拥有的财富总值高达2010亿元；平均每个房地产商的财富为40.2亿元。而能够登上房地产富豪子榜的，房地产商的个人财富起码要达到15亿元，行业的门槛之高，远远“盖过”了其他所有的富豪排行子榜。不过这些还是前几年的“行情”。这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高房价愈演愈烈，中国房地产大亨们的财富聚集速度也大大加快。曾经登上中国首富宝座的广东碧桂园老板杨惠妍，在鼎盛时身价曾高达1300多亿港币；重庆龙湖地产的老板吴亚军，其公司在香港第一天上市，身价也达到300多亿港元；同样来自广东的恒大集团老板许家印，也通过上市，使其身价超过400多亿元人民币，一举成为中国大陆新的首富。可以说，这几年大陆的首富的宝座，基本上是在几个开发商之间“转来转去”。
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到2008年底，全国共有房地产开发业87881个。据此推算，在2009年全国1.8万亿元的商品住房暴利中，大约有1.5万亿元集中到私营或以个人大股东为主的股份制开发商企业的手里（全国绝大多数开发商为这两类企业）。他们的总人数全国估计有20—30万人左右。这也就是说，仅2009年一年，这些“私字头”的开发商，人均就从商品住房的市场攫取了500—750万元的暴利。相当于仅通过商品住房暴利一项，平均他们每个人就可以把3—400人的城镇居民的全年的可支配收入“一扫而光”。从财富的“积聚能量”来说，现在的开发商已远远超过任何朝代的“剥削阶级”，“当之无愧”的称得上当今中国的“超级大地主”阶级。
让人感到“意味深长”的是，使高房价对全民财富“重新洗牌”效应达到登峰造极的，恰恰是政府对房地产的“救市政策”。不过，当“被救”的开发商在政府政策大力扶持下一个个赚得“盘满钵满”、实现了意想不到的“暴利倍增”后，人们也在耐心的等待，在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上，政府和决策者再三强调的“社会公平正义”之手，何时才能高高的举起。
事实证明，高房价和房地产暴利，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制造社会不公和两极分化的最大“土壤”， 也是全社会最大的“财富洗牌器”。从本质上来说，它也成为社会影响最大的“隐形财富分配机制”。 试想一下，在中国有哪个方面的利益调节，可以像房价的高低这样决定人们的富裕与贫困。不管是加多少级的工资，降低多少税负水平，还是提高养老和医疗的社会保障标准，这一切在“高高在上”的房价面前，都显得无足轻重。
当房地产成为中国最大的劫贫济富的工具并成愈演愈烈之势，公众对房价和住房政策的审视的角度，也逐渐由经济和民生问题，越来越多的转变到社会和政治的视野。人们有理由发出疑问：在推翻“剥削制度”60年后的今天，现今房地产制度体系造成的数以万计的“超级大地主”和数以亿计的“房奴”，究竟是“市场经济使然”，还是“新剥削制度”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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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2/25/4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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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除了万税还有万费</title>
		<description><![CDATA[我们国家除了全球第二的税负外，还有令人不可思议的各项收费. 
近期老百姓很多在买房，都抱怨房价太高，我就以房地产的数据给大家列举一些事实： 
政府对房地产公司的税收： 
营业税及附加：营业额的5.82% 
企业所得税： 营业额的3.3% 
土地增值税： 企业利润部分的20%以上（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的20%以上（累进税率） 
印花税： 每一份合同金额的0.05% 
投资方向调节税：投资总额的20%（2000年前征收） 

政府对房地产公司的收费： 
规 费 项 目 费 率 相关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偿费80.00(元/M2) 国土局建管处、市政处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9层以下18(元/M2)以上1200(元/M2)人防办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0.00(元/M2) 国土局耕地保护处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6万元/亩 国土局耕地保护处 
土地契税 转让成交额4% 国土局土地利用处 
土地出让金 各地拍卖价格(100-600万元/亩) 国土局土地利用处 
土地使用费 8-10 （元/M2.年） 国土局土地利用处 
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 1.5-3.0(元/M2) 消防队 
水利建设基金 耕地2000元/亩，非耕地1500元/亩 水利办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住宅7(元/M2)，非住宅3(元/M2) 国土局拆迁处 
征地管理费 征地补偿费1.1-1.4% 国土局耕地保护处 
土地登记费 0.07-4（万元/ M2） 国土局地籍处 
耕地开垦费 1.5-3.0（万元/亩） 国土局耕地保护处 
土地复垦费 0.6-2.25（万元/公顷） 国土局耕地保护处 
土地闲置费 出让方式20%以下 国土局地籍处 
土地出让业务费土地出让金2% 国土局土地利用处 
商业网点费 17.00(元/M2) 国土局代收 
教育配套费 18.00(元/M2) 教育局 
环卫开发费 5.00(元/M2) 环卫局 
垃圾处理费 12.00(元/M2) 环卫局 
白蚁防治费 0.50(元/M2) 卫生局 
抗震审查费 1.50(元/M2) 防震办 
城建档案费 1.00(元/M2) 建设局 
勘测费 [...]]]></description>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2/09/3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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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中华万税，万税，万万税</title>
		<description><![CDATA[最近网络上的热点话题就是各地两会上人大代表热衷于增加税收名目的提案，什么物业税、环境税、碳排放税……
人大代表本应代表人民从政府方面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而现在却帮助政府增收各种税费，政府收入最近几年都保持高速增长，增长幅度是GDP增幅的两倍，占到了GDP总数的20%多，这还不算政府卖地，国企垄断经营的收入。从我名义上有了公民权起到现在没有投过一张选票，其实大家都知道人大代表都是内定的，都是共产党安排好的。

再说说物业税，政府征收物业税名义上是打击炒房者，但是物业税的征收应该有个前提，因为中国城镇的土地都是国有的，实际拥有者是国家，那么缴税的应该是政府而不是老百姓。与之对应的物权法，是不是要先搞个物归原主法？要知道我们祖辈传承的财富之前被共产了，现在搞物权法，就是在保护利益集团。
其实这些巧设名目的各种税费，都证明政府在管理方面的无能，环境出了问题，不去治理，只知道收费，房价涨了，不去好好管理整顿市场，而是收物业税，道路拥堵了，不是治理交通而是收拥堵费，是不是某天还要征收呼吸税，走路费呢？？
现在真是国富民穷，江河日下，中华万税万税万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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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2/03/3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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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屈服于中国官僚体制的种种杯具</title>
		<description><![CDATA[已经三十而立的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创业的渴望，盘点国内各行各业，发现凡是有利可图的行业不是国企央企实施垄断经营，就是政府制定了高不可及的行政许可，老百姓能够做的只有起早贪黑，赚些辛苦钱，还要尽可能的孝敬贪官污吏，某些创新的行业的新兴市场还没有经过市场的自我调节，就被政府盯上了，以整顿市场为由，设立这样那样的门槛或行政许可，方便国企央企抢占市场。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祖国的变化是很大，不可否认，但再看看中国的自然环境被破坏的有多厉害。日本、韩国之所以能够那么快的崛起，不是消耗自然环境和资源，他们大力发展科技，他们鼓励创业，对于中小企业提供非常好的支持和公平的商业环境。而中国的民营企业这么多年一直在搞高污染的制造业，用中国廉价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制造出口到外国的商品，换回的不是黄金，而是美国至今还在狂印的纸币。而如今随着制造业的倒下，疯狂的房地产行业成了中国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之所以这么疯狂，那是因为人民币和美元的真实汇率应该在4：1左右，全球的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中国疯炒不动产和其他金融资产，到最后接盘的是中国的老百姓，到那时我们辛苦创造的财富就被那帮即得利益集团伙同外国列强洗劫一空了。
这些归根结底都是中国的官僚体制造成的，从政府最近出台的很多政策来看，朝令夕改，乱搞一刀切，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可以看出这些政策的制定者还是那套官本位的思想，怎么方便这些大神们怎么制定政策，根本不考虑老百姓上了刀山还是下了油锅。
小时候最看不起的就是当官的，对下官架子十足，对上还要奉承巴结，简直就是贱人，很不明白。现在长大了，才知道了，做个小老百姓才是真的不容易，活得和蝼蚁一样微不足道。特别是看过《蜗居》以后，让我明白了，作什么都不如作官，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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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1/28/3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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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网瘾战争》宣泄出的种种杯具</title>
		<description><![CDATA[整部影片以九城和网易争夺魔兽世界代理权事件为基本框架，把政府部门的“大神”对游戏内容的审批和修改，两家公司的明争暗斗都嘲讽了一遍，另外还穿插了大量的2009年网络热点事件，比如钓鱼执法，七十码等。


片中对迟迟不开《巫妖王之怒》愤怒不已：“房价高！足球臭！还不让老子玩魔兽！等了这么久了，连阿娇都复出了！巫妖王还没给我开？
片中反角之一“杨永新”明显影射杨永信，他的特技是“核谐电击”，成为阻止新版魔兽世界上市的主要阻力。主角对着杨声讨说：“我们是玩着游戏长大的一代人。这么多年来，人变了，游戏也变了，可我们对游戏的喜爱没有变。我们玩家群体在这个社会中的弱势地位没有变。当我们累了一天，打开那扇月租2000元的房门却面对的是如此畸形的一个游戏时，心里只有无奈。”
看过此片后，我还查了查关于杨永信的网瘾戒除中心的相关信息，有些孩子经过电击后，再也无法原谅自己的父母，大部分孩子都是趋于暴力之下，在恐惧和屈辱中进行戒除网瘾，真是生活在中国的杯具和餐具啊～～～
《魔兽世界》是网游中的经典力作，经过暴雪公司10年的研发和几年的运营，可惜好端端的游戏，到了中国被政府的某些白痴官员要求整改，改到现在的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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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1/26/2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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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沁园春 · 房 — 高房价下的众生像</title>
		<description><![CDATA[沁园春 · 房
婚期将到，痴男怨女，有钱别墅，没钱蜗居。望北京上海，高楼大厦， 售楼中心，房奴滔滔。早起晚睡，排号通宵，欲与房价试比高。须钞票，看人山人海，购房心焦。房价如此虚高，引无数白领竞折腰。昔秦皇汉武，闻听无奈； 唐宗宋祖，紧捏钱包；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好住进蒙古包&#8230;..
]]></description>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1/22/1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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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个人开网店管理办法就要发布了，“网络城管”要来了</title>
		<description><![CDATA[今天在腾讯网上看到了“个人开网店管理办法3月发布 需进行工商注册”的新闻，围观童鞋看这里，看样子政府终于要向C2C这块肥肉伸出黑手了。
电子商务最近几年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在网上开店赚钱并不容易，淘宝网免费了这么些年，这两年才出了些收费的项目，基本服务还是免费的，由于没有什么门槛，先不说那些搞诈骗的，卖假货的，单是价格的恶性竞争就搞的大量卖家经营困难，利润也越来越低。
关于实名制其实那些C2C企业已经做的相当好了，政府此举就是画蛇添足，我就不相信政府有技术还是有管理能力？到现在全国的公民信息还不能联网，要想搞实名，先把基础设施，数据库建好了再说。说起税收，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苛捐杂税比国民政府还高，现在搞的是中华万税，天下太贫，国富民穷。
唉，网上摆地摊本不用担心城管，现在“网络城管”要来了～～～···
]]></description>
		<link>http://www.aresway.com/2010/01/20/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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