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成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地主阶级

   在中国,在“消灭了万恶的剥削制度”60年后的今天,一个主要靠“背景”集合起来、以私营和个人大股东为主的行业“特殊利益集团”,正在以“创纪录的空前水平”,聚敛全社会的财富,而越来越为公众所侧目:
2009年,它经营的行业一种产品所获取的暴利,已相当于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0%;
和2009年的全国财政收入相比,这项商品的暴利达到了惊人的26.3%。也就是说,该类商品一年攫取的暴利,比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还要多;
把它和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更可形象的认识其敛财规模,已等同于把中国城镇1.05亿人全年的可支配收入全部收入囊中;
如果把这类产品的暴利分摊到全国城镇居民的身上,相当于它从每个城镇居民的头上攫取了2857元的超额利润。已接近国民平均税负的三分之二(64.1%);
再把这类产品的暴利,分解到具体的每件商品上,相当于购买者平均为每个单件商品暴利,多付出了22.39万元。仅为此就要多掏4.35年的全家可支配收入。
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的就叫开发商;上述的商品就是被称为“最大民生”的商品住房;它在2009年给开发商所带来的暴利,高达1.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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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除了万税还有万费

我们国家除了全球第二的税负外,还有令人不可思议的各项收费. 
近期老百姓很多在买房,都抱怨房价太高,我就以房地产的数据给大家列举一些事实: 
政府对房地产公司的税收: 
营业税及附加:营业额的5.82% 
企业所得税: 营业额的3.3% 
土地增值税: 企业利润部分的20%以上(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的20%以上(累进税率) 
印花税: 每一份合同金额的0.05% 
投资方向调节税:投资总额的20%(2000年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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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万税,万税,万万税

最近网络上的热点话题就是各地两会上人大代表热衷于增加税收名目的提案,什么物业税、环境税、碳排放税……
人大代表本应代表人民从政府方面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而现在却帮助政府增收各种税费,政府收入最近几年都保持高速增长,增长幅度是GDP增幅的两倍,占到了GDP总数的20%多,这还不算政府卖地,国企垄断经营的收入。从我名义上有了公民权起到现在没有投过一张选票,其实大家都知道人大代表都是内定的,都是共产党安排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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